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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章 第三十五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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瘦猴坐在桌子后面一脸兴奋的道:“你们猜猜,我们这次赚了多少?”

队员们看他的表情,便知此次进城卖货定然十分顺利。

当即热热闹闹猜测起来。

“唔……十两……不,二十两?”

“我猜二十五。”

“三头鹿呢,怎么也要三十两吧?”

“你咋那么会猜呢?一头牛才多少钱,那里头可有两个都是小鹿呢。”

“哎呀,真急死我了,快说是多少呀?”

瘦猴一直在笑着摇头。

初夏脖子一抻,一脸霸气地道:“你们就这点儿出息?大胆点儿!”

钱娘子满脸笑容,也抿着嘴,难得调皮的不肯透漏一点。

“那,总不能有五十两吧?”

“初夏说了要大胆些,我猜个大的!一百两!”

“嘿,你还真敢想,我做梦都不敢这么做的。一百两,够买几头牛了都。”

“哈哈哈。”

一片欢快的笑声中,瘦猴啪的一拍桌子:“现在公布答案,我们卖了……”

初夏跟着烘托气氛:“当当,当当当,当当当当当!”

所有眼睛都紧紧盯着他们。

瘦猴公布答案:“一百八十七两六钱!”

众人:“哇!!!”

初夏补充:“光三头鹿和鹿鞭就有一百八十六两!”

众人:“哗……”

“石头,是我听错了吗?瘦猴刚才说咱赚了多少?”有人一脸迷茫的问身边的同伴。

被叫名字的那个同样充满了不自信:“一,一百,一百八十六两?”

“哎呦,你扶着我点儿,我怎么感觉有点腿软呢。”别说将近两百两银子,村民们种上一年地,五两银子都未必看的到。听到的人感觉自己好像有点站不住,浑身轻飘飘的。

“嗷!你掐我干什么?!”一个小年轻被身边的同伴对着胳膊里侧狠狠拧了一下,瞬间疼的龇牙咧嘴。

“帮你看看是不是做梦。”同伴一脸梦幻的说,他看起来比那个小年轻更需要醒一醒神。

“疼,真疼。不是做梦!”

“哦,那就好,那就好……”

“嘿,嘿嘿,嘿嘿嘿嘿……”这个是直接乐傻了的。

…………

得到预期的反应,瘦猴一脸得意,片刻后突然正经起来。

“嗯咳!好了,大伙儿都静一静,现在开始分东西啦。”瘦猴表情正经起来:“来来来,都排好队。”

队员们开始排队,在队伍里还不忘小声地交头接耳。

于欢趁着他们排队的时候,把背篓里的钱拿了出来,在瘦猴面前铺了满满一桌子。

亲眼看到那么多钱,大家兴奋的议论声又大了起来。

“二妞妞,先收好给你家买的盐巴、醋和布。去掉这些,你还能分到……”

二妞妞是个人高马大的男孩子。他家里给他起这个小名儿,据说是能带来好运。

他这名字从小被叫到大,显然已经习惯了——叫女孩儿名字怎么了?总比狗蛋、牛粪那些要强吧?

名为二妞妞的高大男子沉默的取了东西,在分到银子和好多串铜板时,终于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。

“下一个……哎,二妞你把东西都装好再走,别把那瓶醋给整漏了!好家伙,你咋这笨手笨脚呢。”瘦猴嫌弃道。

二妞妞人虽长得高大,但今年才十七,性子颇有几分腼腆。

被瘦猴一说,脸腾的红起来,愈发毛手毛脚的把东西一股脑塞进背篓,匆匆往旁边走去。

一旁的钱娘子看不过去,拉住他又帮忙重新整理了遍。

后面的人步骤都大同小异,先分给各家买的东西,然后再分银子和铜板。

于欢她们走之前就说好了,之前的鹿肉都是按照功劳分的。

今天这几头麋鹿不管卖了多少,大伙儿统统平分。

这一下,每人最少都有十两银子打底,除了银子又有不少铜板。

分到的人各个喜气洋洋。

小石头是个爱凑热闹的小孩儿,他因还小没有机会上山,这会虽然没钱分,仍然混在人群之中跟着傻乐。

瘦猴的动作很快,不一会儿,大伙儿的东西就都分完了。

为了让瘦猴能看的清楚,红姑还从家中拿了油灯过来点燃。

分完东西,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。

此时,院子里除了红姑母子,全部都是狩猎队的成员。

队员们把各自的东西小心翼翼收好,却没有人急着离开。

以往他们上山,经常有分到一些肉食,按理,大伙儿已经熟悉了这套流程。

但这是他们第一次拿到实实在在的钱。

甚至还是一笔相当多的“巨款”——足够普通人家嚼用一年还有余富的巨款!

他们紧紧抱住自己的背篓,彼此互相提醒,千万不要“得意忘形”。

这钱分的属实多,对外还是保密为好。

抱着那钱,队员们心里像是揣着一团火,热乎乎的。

想要发泄出来,又不好大声喊。

只彼此乐呵呵的看着,你撞我一下,我挤你一下。

快乐的氛围在空气中流转。

然而,很快,他们就发现今天的惊喜还远远不止于此。

…………

见已分完东西,于欢递了一个本子给瘦猴:“以后队里这些活计怕是要越来越多,都用脑子记容易乱,这个给你记账用。”

那本子是于欢之前买毛笔的时候,店家送的。

很薄,且纸张十分粗糙。

但这毕竟是珍贵的文具。

瘦猴拿着人生中第一个本子,一时有些不知所措:“可是,老大,我不认识字啊。”

于欢:“我教你。”

瘦猴一怔。

于欢说着,转头看向慢慢长大嘴巴的队员们:“不光是你,大家都教。以后每天早上留出些时间,我来教你们认字。”

于欢一脸平静的说出这句话时,声音并不大。

但听在队员,却宛若一声惊雷炸在心头。

“真的!?”

“当真?!”

一瞬间,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。

开心,狂喜,不可置信。

比领到银子还要开心百倍、千倍!

“当然,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们。”于欢一挑眉,从背篓里变出一大把毛笔来。

“来,你们分一下,一人一只毛笔。”

“哦!我能学识字啦!”

“老大,你可太好啦!”

“谢谢老大!”

“老大,你是这个!”

“老大,我铁牛这辈子跟定你了!”

于欢:“这些玩意儿太贵了,我就没买纸和墨水。

“回头我给你们做一块石板,大家沾着水练字吧。”看到队员们这么开心,于欢突然有些不好意思。

甚至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真的有些抠门了。那些纸和墨水,她也不是真的买不起……

一秒钟后,于欢竖起眉毛——不是她抠门,都是商家的错!

“这就已经很好了。”

“真的,我从来没想过,我这辈子还能拥有一支毛笔。”

队员们珍惜的摸着手中那只细小的毛笔,仿佛拿着什么重逾千钧的东西,目光一刻也离不开。

有人的眼睛已经悄悄变得湿润。

漆黑的院子里,一点油灯照亮眼前的方寸空间。

于欢看着队员们一张张年轻的脸,突然很庆幸,自己最终还是做了这个决定。

队员们收到毛笔时,小石头也跟着眼巴巴的看着。

很快,他便如愿收到了一根同样的毛笔。

即便还是孩子,小石头也懂得这根毛笔的珍贵之处。

它代表着一个未来。一条原本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中的道路。

他稀罕的看着手中的毛笔,又抬头看向不远处的小舅舅,眼睛里闪着亮晶晶的光。

红姑怜爱的抚摸着儿子的小脑袋,脸上带着笑。

…………

第二天一早,天刚蒙蒙亮,队员们不约而同起了个大早。

他们在于欢家门口集合时,互相看看对方的黑眼圈,无声笑了起来。

怎么可能睡的着呢?

一想到今天要来识字,好多人半夜就惊醒了。

然后穿好衣服,一遍一遍摩挲手中的毛笔。

有人干脆爬出被窝做早食。

等到家里人起来的时候,惊讶的发现饭都已经做好。

而做饭的人早已经出门去了。

他们来的太早,怕吵醒于欢,就安静的在门口蹲着。

从怀中拿出各自的早饭,默默吃起来。

没想到,才咬了两口,于欢家的大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了。

看起来十分精神、似乎早已起床的于欢一脸诧异:“你们今日怎来的这么早,来了怎么不敲门?外头冷,先都进来吧。”

此时已是初冬,一九天。

新荒村的位置处于恒朝北方,气温下降很快。

尤其是一早一晚,天就格外的凉。

饶是狩猎队的年轻人们身体好、火力旺,在外头伸出手来练字还是会有些难受。

好在于欢的屋子当初建的够大。

于欢今日早早就起床了。

她把卧室里的东西全部收进空间,只留了一个简易木架子床在外头做样子。

又在地上放了几张条凳给人坐。

于欢昨天晚上在空间里连夜做了张“黑板”,又用工具将一整块大石板劈成薄薄的几片。

识字用的简易教具便算作好了。

因为之前封过家里门窗,窗户全部关住,屋子里实际很黑。

于欢又不能拿自己做的电灯出来,她干脆动手把木质窗扇整个拆了下来,只留下外面那层纸糊的外壳。

于欢家的窗户做的很大,窗扇一卸下来,光线透过窗纸照进屋内,屋子里顿时亮堂不少。

就是有些冷。

但总比在外头要强上许多。

…………

队员们跟着于欢第一次进了她的房间。

屋子里的陈设堪称简陋。

除了一张床,其他东西明显都是为了给他们教学现置办的。

称一句家徒四壁也不过如此。

队员们震惊于他们队长的“简朴”,于欢对此却没什么感觉。

待人都到齐之后,红姑送来热水给大家暖手,然后就被于欢拉着坐了下来:“表姐,你也跟着学,毛笔就用我的。”

“好了,我们现在开始。”

一瞬间,所有人的表情都严肃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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