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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你真像个水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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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什博恩先生叫自己过去干什么?

莱拉想不到。

阿什博恩先生叫自己过去是为了告诉自己,他会请布索尼神甫护送自己去伦敦。

莱拉感到大脑轻轻。

按理说,像阿什博恩这种爱好打猎,一天到晚不着家的人,把女儿丢到修道院好几年不管不顾,现在,仅仅因为外出遇到了一个谈得来的人,他就要请这个人送他的女儿去伦敦。

自己的灵魂肯定没有一片羽毛那么轻,但是脑子肯定有了。

也罢也罢,好在她已经知道布索尼神甫是一个可靠的人了,跟着他走也没有坏处,不过,这位神甫敢同意,的确是莱拉没有想到的。

基督山伯爵的复仇需要自己吗?

但愿自己不会成为一尾复仇殃及的池鱼,不会成为第二个小爱德华。

莱拉尽量往这个方向思考了一下,因为她发现自己太过于大意,刚刚听说自己要和布索尼神甫一起上路去伦敦的时候,第一反应竟然是惊喜而非警惕。

太顺利会让人放松警惕,而放松警惕会让人不幸。

莱拉解开发辫,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。

她拉了两次铃,把简都叫进房间,没有叫玛莎。

简敲门。

莱拉说请进。

听见门开的声音,莱拉从梳妆台前的凳子上起身,很高兴地看向简。

简:“莱拉小姐,有什么好消息吗?”

莱拉:“的确有好消息,艾格尼丝嬷嬷要为我写一封推荐信,这样我们就能去伦敦了!我会带着你和玛莎一起去,我知道玛莎没有问题,但是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愿意。”

莱拉开怀大笑:“想想看啊,简,我们三个一起去伦敦!我们要去肯特伯爵的府邸住下!你能想象吗?”

简下意识地微笑,她知道这是一个好消息,莱拉小姐想去伦敦,可是自己呢?现在,自己在白蜡树地,而白蜡树地离桑菲尔德很近。

在白蜡树地,能有罗切斯特的消息,庄园里甚至有的短工是刚刚从桑菲尔德干完活过来的。

在伦敦,桑菲尔德和罗切斯特先生会在另一种意义上消失。

简说:“我愿意。”

莱拉将那块扎头发的浅金色绸子轻飘飘地扔到空中:“太好啦!简!布索尼神甫刚好要去伦敦探望朋友,他会带着我们的。”

简·爱眼光垂地:“莱拉小姐,我们是和一位阿什博恩先生的旧友一起出发吗?”

莱拉:“不,不是的,布索尼神甫是父亲在蓝溪牧场偶然遇到的,是新朋友。”

简迟疑了一会:“我孤独地漫游,像一朵云。”

莱拉:“这是一首诗吗?是华兹华斯?”

莱拉对诗歌所知甚少,她知道的英国诗人不过就是华兹华斯和丁尼生,知道他们喜欢的薄雾溪谷,喜欢的日光兰和水仙花,但是约克没有那么温柔的景物,只有夜晚哭嚎的大风,与香得理直气壮的石楠花。

简:“是的,云朵与水仙花共舞,但我不知道我们的水仙花在哪里。”

莱拉想了想:“哦,你说的是球茎吧,现在过了水仙花的季节了,但是明年春天,我们会看到的。”

简:“水仙花迎春开放。”

莱拉:“真美!我还没有见过迎春开放的水仙花,我很小的时候就被送进修道院了,连圣诞节都是和修女们一起过的,简,这是我在外面过的第一个夏天,哦,你知道吗,简?离开修道院的自由太美妙了。”

简不作声地微笑,她握住莱拉的手:“是的,小姐,我们一起去伦敦。我们会看到水仙花的,在春天再次到来的时候。”

让桑菲尔德见鬼去吧!

艾格尼丝嬷嬷第二天早上就告辞了,而布索尼神甫一直住了下来,莱拉在院长离开的晚上,将塞西利亚·哈特所有的日记都摊开在自己的书桌上。

莱拉把在修道院穿的制服裙平铺在床上,内袋扯出来,里面空了。

内袋里全部的东西都被莱拉转移到一个上锁的小抽屉,包括原主留下的巧克力。

莱拉先把它拿出来,拿一块细亚麻手帕擦了擦沾满灰尘的巧克力。真的,这块砖头一样的巧克力上还留着莱拉·阿什博恩的牙印。她没有再吃,她吃不下这块巧克力,但是她也没有什么丢弃它。

然后就是自己的东西了。

其中最重要的,就是德布雷·吕西安的证词。血手印很干了,指纹和掌纹都非常清楚。

一个法国外交部秘书擅自闯入了英国的修道院,与修女私通。而罗斯玛丽修女,克莱门汀·德·蒙莫朗西,是一个法国人,她曾经用过“埃尔薇拉·德·阿尔巴”的假名。

阿,吕西安!吕西安!

可怜的塞西利亚·哈特,她被毒杀,并且还要被安上一个贪吃的名头——按照艾格尼丝嬷嬷公开的说法,要是她不贪吃,也就不会因为食用了过多柠檬果冻,中毒身亡。

她的确贪吃,可是混有砒霜的柠檬果冻是罗斯玛丽修女送给她的。

莱拉取出一个信封,把吕西安的证词放进去。

一周以后,肯特伯爵夫人的邀请函寄到白蜡树地,玛莎高高兴兴地挥着盖着伯爵夫人纹章的信封进来莱拉的房间。

玛莎提起裙摆,俏皮地行了个礼:“小姐,这个你的信。”

莱拉接过信封,对玛莎说:“请帮我拿一把小刀过来。”

玛莎拿了小刀过来,莱拉反手握住刀柄,撬开火漆印章,拆开信封。

莱拉想了想,摇铃把简也叫过来:“这个好消息要一起分享。”

莱拉将两张薄薄的信纸捻开,肯特伯爵夫人的信纸和乡下的信纸果然很不一样,起码香气就不一样,边框还印着淡淡的花纹。

这是一封公事公办的信,没有过多的感情,但是足够让莱拉高兴了,寄出去回信。三个姑娘收拾东西准备前往伦敦。和她们一起去的,还有布索尼神甫。

莱拉这辈子从来没有乘长途马车旅行,从来没有,这是第一次。约克到伦敦还没有通火车,莱拉想到自己要在马车上颠簸就要变得面色惨淡,她还记得自己从哈特代尔被送回白蜡树地时有多么难受。

莱拉:“我要去找布索尼神甫。”

她的确去了,而且是立刻去了。

莱拉知道布索尼神甫肯定在家里。

英格兰运河密布,约克附近也有港口实在不行……坐船去呢?

莱拉也知道坐船不一定比长途马车舒服,但是布索尼神甫是埃德蒙,他当过水手,相对于长途马车,一定是更喜欢乘船旅行。

站在客房的门口,莱拉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布索尼神甫是个男的,按照这个时代的风尚,她应该派一个女仆来传话。

哦,不对,神甫不是男的。

看来自己依然伪装得像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。

莱拉放心了。

神甫只是看上去像男的,摸起来也像男的,但按照人们的认知,不是男的。

“你好,阿什博恩小姐,请问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?”

布索尼神甫彬彬有礼。

莱拉脱口而出:“我可以进去吗?”

布索尼神甫:“你要做忏悔?”

这是一个星期天。

莱拉仰着头看他,她真不喜欢抬头看人:“不是,我只是想问我们要怎么去伦敦。”

布索尼神甫没有让莱拉进来的意思:“阿什博恩小姐,这再简单不过了,我们坐长途马车去。”

莱拉见他倚靠在门口挡住去路,自己也不坚持要进去,就在走廊上站着。

莱拉:“我们可不可以坐船去?”

布索尼神甫惊奇地看着莱拉:“你怎么想到坐船去的,孩子?”

莱拉当然不会说因为她知道布索尼神甫其实是水手埃德蒙,她脸上一片天真烂漫:“神甫阁下,因为我想坐船去会比做马车更快。”

布索尼神甫:“这件事你应该问问你的父亲,阿什博恩小姐,对我来说,无论走哪一条路,我都会欣然接受。”

神甫给出的回答中规中矩,符合身份。于是莱拉按照他说的去找了阿什博恩先生,不出意料,她很顺利地说服了父亲让自己坐船去伦敦。

先乘马车去约克,抵达港口,再乘船去伦敦,整个旅程在三天内解决。莱拉对此很满意,她从来没有见到过19世纪的大海,这次能见一见她觉得很不错。

为了这次出行,莱拉特地和玛莎一起熬夜加班把每一条裙子都缝上一个内袋,把最重要的两样东西都装好:塞西利亚的日记和吕西安的证词。

莱拉还需要斟酌,她没有想好什么时候揭露布索尼神甫的身份,埃德蒙是一个有用的助力,她必须取信于他。

出发的日子是个大晴天,可是路上却风雨大作,原野一片漆黑,马嘶连连,莱拉双手抓紧坐垫,她庆幸自己不晕车。

布索尼神甫坐在轿厢的另一侧,关切地问:“你还好吗,小姐?”

莱拉:“我很好,不过这辆车子要是有弹簧坐垫就好了,这也太折磨人了。不过,我想玛莎和简不太好。”

事实如此,四人中最正常的是布索尼神甫,这完全在莱拉的意料之中,他当水手时不知道穿过多少次暴风雨。

莱拉笑着说:“神甫阁下,你这么镇定,我想坐船肯定也不晕,真的,要不是你做学者的白皮肤,我简直要以为你是一个习惯风里来雨里去的水手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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